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盛教育: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作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2019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2019年1-6月),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如下:(1)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华欣不超过4,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2)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峰信息不超过1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900万元。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林荣滨和程璇夫妇、三盛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无偿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满足了公司的经营安排和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金山刘胤宏林 炜程 深

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