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总股本变更,故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及其他条款拟进行变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说明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6.866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2.0642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8,576.866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8,572.0642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