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91)。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