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9:3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㈣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晋阳女士主持会议。
㈤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63)。
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二:《关于增补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雷潇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已于近日辞去所担任的监事会所有职务,作为持有公司9.33%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推荐刘璐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东北电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刘璐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刘璐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刘璐女士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刘璐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㈠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㈡ 经与会监事签字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㈢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推荐函。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9日附件:
刘璐女士简历刘璐女士,一九九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大学财政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海南海航财务共享服务代理有限公司核算业务部高级主管,现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中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