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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9-059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根据财政部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可能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基于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报表列表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1,438.001,438.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438.00-1,438.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600.00--6,6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846.617,846.61
其他综合收益57.231,303.851,246.61

(二)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如下:

1、 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 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 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

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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