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监事万励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邓涛、王一淮、申小林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长邓晖因个人原因、监事瞿定远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授权监事万励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会议由监事万励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