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15: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吴悦娟、张子胜、田立新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悦娟主持,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委托深圳市机场物业有限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租赁运营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机场员工宿舍租赁运营管理为公司非核心业务,委托深圳市机场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租赁运营服务,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更专注于核心业务的运行管理,提升运行保障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可实现员工宿舍专业化运营管理,提升员工宿舍服务品质,增强员工满意度。
本次交易的委托服务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根据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委托服务费用由租赁运营服务费和室内零星维修服务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租赁运营服务费参照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向租赁运营管理机构的支付标准,室内零星维修服务费参照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标准,定价政策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