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周四)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3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由监事会主席王秀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诉讼事项调解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诉讼事项调解方案》后,监事
会认为:本调解方案是公司在现有情况下做出相对较优的选择,如能按照调解方案尽快实现调解结案,将维持爱德康赛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正常业务开展,促进应收账款的回收,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的损失,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本调解方案进行调解。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