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思美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9-06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2.会计准则修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a.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b.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c.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2)债务重组

a.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b.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c.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d.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根据上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

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备查文件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