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主持。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新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暨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了6亿元综合授信,需关联方凯盛集团为该授信提供担保,故提请新增6亿元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并同意以持有的蚌
埠中恒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凯盛集团作为反担保。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