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况
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2019 年6月10日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审计团队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团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