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11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豪润达”)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现将相关更正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19年4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332号),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之一为“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事项”。
2019年5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政府补贴事项的进展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子公司蚌埠三颐收到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停止拨付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经2019年4月29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高新区停止拨付蚌高财[2017]48号文件规定的1亿元产业扶持资金。
公司收到管委会停止拨付通知后,公司管理层联系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负责人,恳求安排访谈及书面确认,并在约定的时间陪同立信会计师前往访谈。
公司认为结合应收政府补贴款访谈记录的信息,蚌埠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停止拨付补贴款的决定是2018年已实质形成,若编报2018年财务报表时能够取得访谈记录的相关信息并加以考虑,管理层将对该项应收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坏账准备。即假若管理层能得知2018年已经无法回收情况下,即表明已有客观证据证实其已发生减值,将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应当对本项坏账准备计提事项作为一项前期会计差错处理,具体如下: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调增95,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调减86,464,25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调减86,464,250.00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8,535,750.00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95,00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86,464,250.00元,少数股东损益调减8,535,750.00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调整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更正前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 | |
其他应收款 | 186,422,745.08 | -95,000,000.00 | 91,422,745.08 |
未分配利润 | -895,349,010.25 | -86,464,250.00 | -981,813,260.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640,513,992.20 | -86,464,250.00 | 5,554,049,742.20 |
少数股东权益 | 260,620,073.82 | -8,535,750.00 | 252,084,323.82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 2018年度 | ||
更正前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 | |
资产减值损失 | 212,868,901.48 | 95,000,000.00 | 307,868,901.48 |
净利润 | -594,723,400.67 | -95,000,000.00 | -689,723,400.6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1,254,781.15 | -86,464,250.00 | -667,719,031.15 |
少数股东损益 | -13,468,619.52 | -8,535,750.00 | -22,004,369.52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