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19—119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与雷士照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与其
2020-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与雷士照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豪润达”)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27,745.83万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预计与雷士照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
现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80万元(含税)的额度,交易内容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雷士照明子公司珠海市雷士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物流”)的物流服务。
(二)预计与雷士照明2020-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就2020-2021年拟与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本公司将向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销售LED器件、LED光源、电源及其他产品等,预计2020年度、2021年度交易金额(含税)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2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元、20,950万元;
(2)本公司将向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采购LED应用、灯管、灯具等产品、物流服务,预计2020年度、2021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24万元、542万元。
(3)本公司将向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出租厂房、动产、物业等,预计2020年度、2021年度交易额(含税)为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77万元、130万元。
上述交易的具体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者合同进行确认。
(三)上述交易涉及的雷士照明附属公司主要包括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雷士”)、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雷士”)、怡迅(珠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迅”)、阿卡得(扬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卡得”)、怡迅(芜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怡迅”)、芜湖雷士照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电商”)、中山雷士灯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雷士”)、怡达(香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香港怡达”)、浙江雷士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雷士”)等公司。
(四)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晟、王冬雷(王冬雷为雷士照明董事长,王晟与王冬雷为兄弟关系)回避了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与雷士照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与其2020-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本次增加2019年度的交易额度以及预计2020-2021年交易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晟、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次增加2019年度交易额度,以及预计2020-2021年度交易额度后,公司预计与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交易金额(含税、人民币)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销售LED器件、LED光源、LED电源等产品 |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 不超过26,950万元 | 不超过20,250万元 | 不超过20,950万元 |
采购LED应用、LED灯管、灯具等产品、物流服务 |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 不超过785万元 | 不超过524万元 | 不超过542万元 |
出租厂房、动产、物业等 |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 不超过158.83万元 | 不超过277万元 | 不超过130万元 |
承租厂房、动产等 |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 不超过132万元 | - | - |
合计 | 不超过28,025.83万元 | 不超过21,051万元 | 不超过21,622万元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雷士照明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光源产品、灯具产品及照明电器产品等各类照明产品的
设计、开发、生产、推广和销售。雷士照明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HK.02222)。截至2019年6月30日,雷士照明总资产679,832.90万元,净资产358,254.70万元,2019年1-6月营业务收入269,692.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7,428.10万元。(以上数据摘取自雷士照明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的《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雷士照明20.59%的股权,为其单一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王冬雷先生亦兼任雷士照明董事长。因此,雷士照明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雷士照明为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财务实力较为雄厚,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产品、商品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参照市场现行收费厘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关联方将按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在具体订单、协议或买卖合同中约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的采购及销售、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未签署总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合同进行确认。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雷士照明是中国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及渠道销
售能力。本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可以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LED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照明日常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双方厂房、动产等的使用效率。
2、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实际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金额(含税、人民币万元) | |
2019年1-6月 | 2018年 | ||
销售LED器件、LED光源及其他产品等 |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 8,853.63 | 21,816.44 |
采购LED灯具、应用等产品 |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 525.87 | 14,238.53 |
出租物业、机器、设备等 |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 45.44 | 210.06 |
承租物业、机器、设备等 | 雷士照明及其附属公司 | 9.52 | 109.67 |
合计 | 9,434.46 | 36,374.70 |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LED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照明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厂房、动产等的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与关联方雷士照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与其2020-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雷士照明的日常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合作,主要是为了借助雷士照明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将本公司的LED产品推向全国市场并迅速获得消费者的认可,赢得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雷士照明日常的租赁业务是为了提高双方厂房、动产等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