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邮件、书面及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而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好利来
(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