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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9日,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州合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合展”)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达州合展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45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达州合展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达州合展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达州合展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相关文件在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达州合展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达州合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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