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1、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投资范围:只能用于购买一年期(含)以内的银行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
4、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符合规范要求及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和流动性原则,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