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海清、马志强、王天鹏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