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润欣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9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庞军 | 刘一军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A号楼301室 |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A号楼301室 | ||
电话 | 021-54264260 | 021-54264260 | ||
电子信箱 | investment@fortune-co.com | investment@fortune-co.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88,749,383.89 | 852,615,453.41 | -1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365,378.89 | 29,443,684.61 | -3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8,265,119.93 | 28,809,371.34 | -36.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2,127,921.40 | 30,236,571.22 | 766.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6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7% | 5.30% | 下降2.53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11,965,029.40 | 1,209,755,717.70 | -16.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25,254,307.23 | 728,159,194.32 | -0.4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4,9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07% | 143,437,500 | 0 | 质押 | 6,930,000 |
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88% | 42,356,250 | 0 | 质押 | 13,927,500 |
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5% | 22,646,250 | 0 | 质押 | 10,830,000 |
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0% | 10,034,925 | 0 | 质押 | 9,000,000 |
徐德君 | 境内自然人 | 1.94% | 9,247,987 | 0 | ||
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0% | 9,045,600 | 0 | ||
陆文虎 | 境内自然人 | 1.89% | 9,022,988 | 0 |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嘉富-兴好1号私募基金 | 其他 | 1.89% | 9,022,987 | 0 | ||
上海赢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4% | 8,767,500 | 0 | ||
苏州屹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4% | 8,279,31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银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徐德君通过普通账户持有9,022,987股,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5,000股,实际合计持有9,247,987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概述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874.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6.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26.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60%。公司2019年上半年业绩的下滑,主要原因是5G网络处于建设初期,电信运营商削减了对传统网络的投资。此外,近一年来的中美贸易摩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美国IC设计制造公司在中国大陆的销售。公司近年在通讯模块、射频前端模块、工业物联网、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领域的研发项目处于推广阶段,尚未取得规模效益。
2、产品和技术
2018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和谈判,全球半导体设计巨头博通、高通、恩智浦之间的购并案失败,使得近几年来愈演愈烈的半导体芯片行业整合开始降温。全球半导体设计制造公司和电子产品生产商都在寻求垂直整合与发展。与此同时,美国对华为、中兴等通讯企业实行技术禁售,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海外芯片设计公司在中国大陆的销售,并使得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本土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力度。
智能物联网行业初步呈现发展势头,市场调研机构预测,到2020年,物联网产业的规模将比现有的互联网规模大30倍,达到3.04万亿美元。物联网嵌入式终端包含了无线通讯模块、前端射频模块、分布式传感器系统、智能处理平台等。2019年开始全球部署的5G网络,将利用早前在M2M和传统物联网应用方面的投入,支持规模经济,以显著提升海量物联网在智慧城市、智能家居、工业互联网、资产跟踪等全行业的普及和应用。5G网络和终端可降低功率需求,实现在授权和非授权频谱的运行和覆盖改善,从而显著降低海量物联网的成本。
公司利用多年来在无线连接、射频器件和传感技术领域的积累,积极布局无线通讯模块、5G射频器件、音视频传感器,和瑞声科技、汇顶科技、复旦微电子、移远通讯等多家中国本土半导体设计公司合作,扩展了智慧城市、智能家居、企业智慧办公的客户群,开发出TOF人脸识别、活体指纹模块、无线智能耳机、Beacon无线定位、毫米波3D成像等多个IC应用解决方案,通过标准化的IC参考设计、各类小型通用性模块和平台设计,简化设计和认证、测试流程,帮助下游海量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提高新品研发质量,加速产品面市。
3、业务和团队
润欣科技是专注于无线通讯连接及传感技术的IC分销商,公司的业务实质,是技术的转移和实施:即以IC为有形载体,通过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协同工作,将IC设计制造商的IP内核、制程工艺技术,独立设计公司和IC分销商的应用软件技术,以及电子产品制造商的软硬件系统技术逐步集成在一起,最终实现电子产品的预定功能。
在公司的业务规划上,润欣科技计划在两方面布局新的业务,拉动业绩增长。一方面,公司和瑞声科技等公司合作,增加在越南、菲律宾、印度等市场的销售和转口贸易。近几年,为规避贸易关税,不少日系、台系和大陆的电子制造业客户把工厂转移到越南、菲律宾、印度等地,我们在香港、新加坡的转口贸易可以继续为客户提供芯片和器件物流服务,把大陆的消费电子产品推广到南亚,在今后的3到5年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另一方面,公司研发部门在提供芯片解决方案外,也开始为客户设计和定制专用模块,如:智能家电通讯模块、扫地机器人V&M模块、TWS无线耳机软件模块、毫米波3D成像模块等。部分客户的模块产品在今年年初已经开始量产。
公司的运营理念是专注和专业化,公司选择产品时并不求全求大、包罗万有,而是更注重能够引进先进的IC技术,能够符合公司当前及未来的发展需求,能够真正为中国市场所用,能够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
IC分销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业务人员中80%以上的AE、FAE工程师、产品工程师和客户经理都拥有多年的研发背景。公司将不断加强技术团队建设,拓展海外业务,通过引进、培训提升企业的专业化和技术服务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按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