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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佳隆股份股票代码00249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许钦鸿
办公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电话0663-2912816
电子信箱jialong2495@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53,222,508.14171,967,701.89-1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474,378.3324,588,023.51-2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8,044,407.4124,434,670.14-26.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164,383.9529,880,747.75-32.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970.0263-25.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970.0263-25.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2.14%-0.5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290,871,673.671,287,959,010.92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79,943,020.311,161,468,641.981.5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1,15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林平涛境内自然人17.15%160,454,761120,341,071
林长浩境内自然人8.36%78,194,30858,645,731
林长青境内自然人6.82%63,764,9010
许巧婵境内自然人6.09%56,938,52742,703,895
林长春境内自然人5.82%54,445,3200质押40,829,999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海通证券-林长浩其他1.77%16,601,4630
李志荣境内自然人0.84%7,816,8000
孙方伟境内自然人0.42%3,901,5000
蓝粉妆境内自然人0.39%3,648,2290
黄少云境内自然人0.24%2,213,44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林平涛与许巧婵为夫妻关系,林平涛与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父子关系,许巧婵与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母子关系,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兄弟关系。上述五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部分)430,399,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1%,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林长浩通过“富诚海富通稳胜共赢九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海通证券-林长浩”)持有公司股份16,601,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 3、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李志荣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8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4%。 2、公司股东孙方伟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2%。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内部改革,优化产能和结构,丰富销售模式,培育发展新业务,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现就公司2019年上半年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环保和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90%,利润总额2,234.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7.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86%。

2、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团结协作,精细管理”的理念,积极协调各部门工作,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科学排产,保质保量完成公司生产任务,为公司市场销售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整合公司资源,优化产品产能和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佳隆夏津部分车间、公寓及机械设备等对外出租,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减少低附加值业务的投入,充分利用行业资源,与匹配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品进行委托加工,丰富公司产品品种,提升公司产品供应能力,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迅速把握市场发展先机。健全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体系,增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员工日常操作行为,提升员工质量管控能力,严控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品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鸡粉、鸡精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工作,取得了出口备案证书和授权书;完成了鸡粉、鸡精、鸡汁、玉米粳、吉士粉和芥辣等产品的清真认证申请工作,取得了清真认证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销售团队结构,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监督和管控,落实对销售人员的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销售绩效。注重优质餐饮直供商的开发,利用餐饮直供商与餐饮酒店的良好合作关系,实行点对点餐饮推广模式,精准营销,深入终端,提高效率。同时,引进研发人才,增强研发能力,充分利用公司自身研发优势为连锁餐饮企业开发定制产品,满足餐饮企业对菜品标准化、特色化的追求。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分红计入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2)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简称“财会6号文”),本公司自2019年度中期起执行财会6号文,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明确或修订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债权投资”、“递延收益”等项目列报内容,新增了“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 平 涛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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