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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9-071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务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新的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务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 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 号填列。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 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 策”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及以前年度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8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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