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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9-05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通知”),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6号通知、财会〔2019〕8号通知和财会〔2019〕9号通知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通知文件规定的实施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

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2、利润表

(1)“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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