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振华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刊登
于2019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