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所涉及的19名激励对象合计所持的3,412,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72,643,124股的0.39%,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966667元/股,预留部分回购价格为4.70833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2,643,124元减少至人民币869,230,324元,总股本将由人民币872,643,124元减少至人民币869,230,32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10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董秘办公室联系人:王钊召电话:0760-22839258传真:0760-22839256电子邮件:libn@vatti.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