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财政部2019年上半年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按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决定对上述文件涉及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春锦 余海龙 贾谌 郑昌泓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