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原董事邹宗海先生辞职后(详见公司2019年5月28日披露的相关辞职公告),自2019年7月16日在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股份”)担任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新增关联方金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金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光伏设备供应商,公司预计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将与其在设备采购等方面会产生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以上新增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该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金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8日披露的临2018-148号公告),对2019年日常关联采购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采购合同实际签订金额在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预计签订合同金额(含税) | 2019年上半年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含税) |
购买商品 |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设备 | 235,942 | 130,584.36 |
备品备件 | 724 | 154.71 | ||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 | 3,072 | 2,115.55 | |
备品备件 | 129 | 17.40 |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原辅料 | 570 | 341.97 | |
接受劳务 |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技术改造及维修保养服务 | 725 | 106.25 |
合计 | 241,161 | 133,320.25 |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金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设备采购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含税)约43,858万元。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1.06亿元
③法定代表人:李义升
④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
⑤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工业总线集成系统、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与应用、工业自动化工程项目总包、光伏组件、电池片、硅料、硅片、机械设备及配件、技术培训;经营货物出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土地及房屋租赁;来料加工(除危险品)。
⑥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邹宗海先生自离职后12月内(2019年5月24日至2020年5月23日)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自2019年7月16日起担任金辰股份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金辰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辰股份资产总额170,591.1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0,211.3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632.80万元,净利润9,026.07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扩大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