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公司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先导智能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于2019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关于请做好先导智能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告知函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于请做好先导智能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