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岚、宋西顺、张志高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