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深中华A、深中华B | 股票代码 | 000017、20001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龙龙 | 崔红霞、钟小津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02号万通大厦1201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02号万通大厦1201 | ||
电话 | 0755-25516998,28181666 | 0755-25516998,28181666 | ||
电子信箱 | dmc@szcbc.com | dmc@szcbc.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274,433.02 | 67,734,899.35 | -43.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8,946.17 | 554,162.06 | -24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10,390.17 | 521,366.39 | -274.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901,256.74 | -3,362,971.19 | 164.6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4 | 0.0010 | -24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4 | 0.0010 | -24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4% | 3.43% | -9.1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4,830,640.85 | 73,242,960.17 | -11.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507,355.77 | 14,306,301.94 | -5.5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9,8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52% | 63,508,747 | 0 | |||||
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89% | 15,907,850 | 0 | |||||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52% | 13,909,425 | 0 | |||||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0% | 6,631,116 | 0 | |||||
李惠丽 | 境内自然人 | 0.71% | 3,891,124 | 0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7% | 3,148,752 | 0 | |||||
徐洪波 | 境内自然人 | 0.50% | 2,744,419 | 0 | |||||
葛志琼 | 境内自然人 | 0.49% | 2,720,552 | 0 | |||||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7% | 2,602,402 | 0 | |||||
卓润科技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6% | 2,0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惠丽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纪汉飞的配偶,所持股份为代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除此外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突出,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全国人民在中央和各级政府领导下,坚定信心,攻艰克难,开拓进取,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断巩固和发展。作为传统制造领域的自行车行业延续着人工成本、制造成本、资金成本、材料成本上涨高企的困局。2018年国家相关部局出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新国标的实施,加速了行业洗牌和行业震荡。另外,共享自行车在前两年以资金优势剧烈震荡自行车行业和上游供应链经营的基础上,由于盈利模式缺失和资金链问题,2019年继续对全行业形成较大冲击。与此同时,作为传统制造领域的自行车行业也迎来了《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基本方针指引下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挑战,迎来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的发展机会,面临着电商发展对渠道冲击、渠道整合和互联网+的重要机遇挑战。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结构车身、电机、动力电池、控制系统作为电动自行车的几大核心部件,深中华长期密切跟进研究其技术发展、应用发展和商业价值,并逐年确定核心部件合格供方名单。目前正在筹划推进中的深中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项目中,也涵盖了开关磁阻电机、超级电容电池、新材料、电动车总线控制系统、可穿戴设备、智能定位车锁系统等的应用研究。作为核心部件之一的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在过去一二十年里主要是铅酸电池,随着新能源技术、新能源材料发展和普及,未来预期将被锂电池规模替代。按照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指引和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调整完善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贴近民生服务民生的新标准,提高了锂电池储能应用空间,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由此将迎来新发展阶段。
在此背景下,2019年公司结合重整后自身家底薄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坚持传统业务模式发展为主,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转型,按照业务团队电商化转型和内引外联成本可控方式,积极拓展电商业务模式,实现电商零售业务平稳发展;一方面基于电动自行车业务长期过程中相应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项目和技术应用等的跟踪研究,在广泛商业接洽和上年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锂电池材料业务,丰翼主营业务;一方面努力推进公司重组方遴选工作,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启动运动体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业务升级衔接工作等。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方面,2016年7月公司启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聘请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配合开展各项工作。此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1-2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6.8亿元资金用于“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平台建设升级项目”、
拟投入0.7亿元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国内传统制造业依然不景气背景下,公司坚持按照《中国制造2025》指引,加快推进自身专业化改造、电商化改造,努力丰翼主业,加强结构调整,加强质量管理,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克服新国标实施前夕的行业震荡和共享自行车涨落的行业冲击,努力提升传统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通过各项工作努力开展,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27.44万元,净利润-109.05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9.89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