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下午16:3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华俊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9)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