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执行。
5、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按“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理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按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颁布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公司变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 2019年1月1日余额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31,972.60 | 4,231,972.6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31,972.60 | -4,231,972.60 | |
应收账款 | 173,442,063.55 | 171,514,442.33 | -1,927,621.22 |
其他应收款 | 571,839,308.29 | 565,163,032.52 | -6,676,275.77 |
流动资产合计 | 10,904,018,072.04 | 10,895,414,175.05 | -8,603,896.99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1,394,000.00 | -101,394,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7,240,000.00 | 47,24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4,154,000.00 | 54,154,000.00 | |
资产总计 | 12,284,472,420.11 | 12,275,868,523.12 | -8,603,896.99 |
所有者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1,120,916,571.28 | 1,112,312,674.29 | -8,603,896.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27,109,622.17 | 1,918,505,725.18 | -8,603,896.9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84,324,024.07 | 2,975,720,127.08 | -8,603,896.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284,472,420.11 | 12,275,868,523.12 | -8,603,896.99 |
2、根据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自2019年半年报开始按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变更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 调整后报表科目 | 本期受影响的金额 | 上期重述金额 |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需拆分列示 | 应收票据 | 30,512,592.32 | 10,482,448.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83,924,511.55 |
应收账款 | 163,666,123.24 | 171,514,442.33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需拆分列示 | 应付票据 | 51,207,383.14 | 65,878,275.4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46,423,483.37 |
应付账款 | 1,075,218,485.99 | 1,380,545,207.97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以及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以及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