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现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公开发行了813.6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366.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5,092,72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8,567,276.00元。
2017年6月8日,本公司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苏公W[2017]B07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2019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798,567,276.00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798,751,621.65 |
减:本期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 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16,277.03 |
项目 | 金额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5,310.23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6,621.1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江阴支行”,银行账号:7804012200012618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江阴支行”,银行账号:
11030279292001066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阴支行”,银行账号:48457031163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无锡分行”,银行账号:29180188000076948)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2017年6月,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放金额 | 备注 |
宁波银行江阴支行 | 78040122000126186 | 专户 | 19,421.64 | 活期存款 |
工商银行江阴支行 | 1103027929200106654 | 专户 | — | 注销 |
中国银行江阴支行 | 484570311639 | 专户 | — | 注销 |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 29180188000076948 | 专户 | 27,199.51 | 活期存款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放金额 | 备注 |
合计 | 46,621.15 |
三、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全部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完成,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46,621.1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