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吕峰 | 董事 | 因公无法出席 | 牛国君 |
于莹 | 独立董事 | 因公无法出席 | 韩景利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吉电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87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民 | 石岚 |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邮编130022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邮编130022 | ||
电话 | 0431-81150998 | 0431-81150933 | ||
电子信箱 | jdgf@spic.com.cn | jdgf@spic.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063,349,703.77 | 3,527,121,012.72 | 1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9,643,350.06 | 154,140,399.26 | 36.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25,299,948.17 | 137,383,602.83 | 63.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4,294,034.31 | 836,823,690.23 | -2.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77 | 0.0718 | 36.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77 | 0.0718 | 36.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1% | 2.08% | 1.3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9,620,537,541.34 | 39,753,012,006.25 | -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592,897,463.70 | 7,383,868,290.98 | 2.8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0,2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61% | 420,994,628 | 184,179,499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40% | 158,884,995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0% | 42,950,700 | ||||||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1% | 41,040,000 |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1.67% | 35,759,757 |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1.66% | 35,714,200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24,430,700 | 7,817,000 | |||||
平安大华基金-包商银行-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1.00% | 21,428,571 |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0.37% | 7,949,900 |
王瑞英 | 境内自然人 | 0.34% | 7,393,9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吉林能投、国家电投、成套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董事会规范运作,审慎决策,全力实施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引领公司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公司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员工,牢牢把握经营和发展两条主线,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报告期完成发电量86.6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29%,其中火电发电量55.7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36%;新能源发电量30.9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2.97%;供热量1462万吉焦,同比降低7.88%。实现营业收入40.63亿元,同比增加15.20%;营业成本29.90亿元,同比增加9.07%。利润总额盈利4.18亿元,同比增利1.86亿元,其中火电板块亏损0.43亿元,同比增亏0.23亿元;新能源板块贡献利润6.74亿元,同比增利2.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亿元,同比增利0.56亿元。 火电板块同比增亏,主要受市场煤价上行影响,综合标煤单价同比升高35.86元/吨,增幅5.76%,燃料成本大幅增加。公司通过争发效益电、促进热价调增、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等措施部分抵消了煤价上涨的不利影响。 新能源板块同比大幅增利,得益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市场营销,存量项目发电量大幅增加,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同时2018年并购的上海成瑞风电及2019年投产的白城光伏领跑者等增量项目利润贡献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的落实,且随着国家减负降税政策实施及公司新能源板块效益的释放,对公司利润形成了有力的支撑,同比实现增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陆续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三个文件,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 2019 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我公司上半年未发生该项业务,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我公司上半年未发生该项业务,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公司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本次变更主要为机器设备中光伏发电设备由18年变更为20年,其他中办公设备由20年变更为5年。对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预计将减少公司2019年固定资产折旧额4,177.57万元,增加利润总额4,177.57万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才延福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