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27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傅安平董事委托高建平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奚星华董事委托朱青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6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1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19年第四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借记卡寄送业务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集团并表管理情况报告》《2019年1-7月流动性管理情况报告》《2019年1-7月压力测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019年第二季度全面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关于大额风险项目情况和新会计准则对经营指标影响的分析报告》《关于房地产业务的分析报告》《关于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报告》《关于中国银保监会有关本行2018年度监管通报的整改报告》和《关于“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半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九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