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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司代码:603958 公司简称:哈森股份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哈森股份603958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钱龙宝倪风云
电话0512-576062270512-57606227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
电子信箱hs603958@harson.com.cnhs603958@harson.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225,106,342.351,317,716,727.01-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2,213,170.991,013,376,149.360.87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94,925.6056,774,890.58-88.56
营业收入634,330,007.50724,952,428.77-1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8,548.7938,001,699.11-7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3,202.695,829,086.27-71.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73.19减少2.3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7-76.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17-76.47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67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7.47148,359,935
香港欣荣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625,751,705
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63,001,069
AMAZINGNINGBOLIMITED境外法人1.362,999,996
顾春芹境内自然人0.40888,00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7596,900
曾宝珠境内自然人0.27583,000
昆山华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2489,000
张勇境内自然人0.22480,000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境内非0.20443,400
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间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玉珍持有HARRISON(BVI)52.74%的股权,HARRISON(BVI)持有珍兴国际100%股权,珍兴国际持有公司67.47%股份;陈玉珍同时持有昆山珍实投资100%的股权,昆山珍实投资持有公司1.36%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3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6.77%。其中:内销实现营业收入55,191.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62%,外销实现营业收入8,241.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2%。报告期内,公司内销门店净减少56家,均为直营店。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1,532家,其中直营店1,236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不涉及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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