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8月16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文风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管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5)、《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