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佛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财务的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事项。
《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