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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4-06-30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6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潘福祥先生、卢克群先生通讯表决,独立董事戴德明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群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信托合同〉的议案》,合同总金额2.7亿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孙武先生简历
    生于1970年10月,经济师,199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系,经济学学士,南开大学2003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加盟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2001年在青岛市委党校第2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曾任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总装二车间副主任、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市场监督信息处负责人、证券投资处副处长、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业务部副经理、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1998年12月起至今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年6月起任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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