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方式:2019年8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9年8月26日;
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
(五)主持:监事会主席颜奕鸣;
列席: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监事在会前列席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所有议案的全部过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报备文件
1、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