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和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基于上述通知要求,公司需要对原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1)原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原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二)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财会〔2019〕6号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项目列示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应收票据及应收帐款 | 34749692.14 | 12262955.87 | ||
应收票据 | 300000.00 | |||
应收帐款 | 34449692.14 | 12262955.8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帐款 | 24035241.66 | 10955951.25 | ||
应付票据 | ||||
应付帐款 | 24035241.66 | 10955951.25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