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9年8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汪和奋女士、陆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以上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提名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汪和奋女士,本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年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常熟市医疗器械厂厂办文书、工会副主席,常熟市制药机械厂政工科长、团总支书记,常熟市铝箔厂厂办副主任、厂党总支副书记、书记、监事会主席,常熟市铝箔厂董事长。2004年5月起,汪和奋女士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铝箔厂董事长兼总经理。汪和奋女士通过常熟市铝箔厂间接持有公司2.16%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陆芸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铝箔厂厂办副主任、主任、厂工会副主席,常熟市常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董事长助理、苏州市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陆芸女士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4360%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