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阅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资料,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