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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创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司代码:603680 公司简称:今创集团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创集团60368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邹春中陆华
电话0519-883776880519-88377688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
电子信箱securities@ktk.com.cnsecurities@ktk.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8,457,522,237.217,580,829,892.651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55,339,312.043,758,920,783.132.57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505,060.37-213,939,937.35不适用
营业收入1,758,812,534.641,327,158,440.333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700,725.19191,589,189.25-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9,835,996.87173,580,168.49-7.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06.22减少1.6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220.3371-1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150.3371-10.56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02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俞金坤境内自然人29.49179,502,221179,502,221-
戈建鸣境内自然人28.34172,462,917172,462,917-
China Railway Transportation Co. Limited境外法人20.64125,637,8620-
常州万润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526,460,00026,460,000-
常州易宏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325,137,00025,137,000-
戈耀红境内自然人0.694,200,0004,200,000-
曹章保境内自然人0.14840,000840,000-
金琰境内自然人0.14840,000840,000-
罗燚境内自然人0.14840,000840,000-
王亦金境内自然人0.13770,000770,000-
李军境内自然人0.13770,00077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股东俞金坤先生和戈建鸣先生系父子关系。俞金坤先生在报告期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29.49%,通过持有常州易宏投资有限公司和常州万润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份,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达8.48%,为第一大股东,戈建鸣先生直接持有股份28.34%,通过持有常
州易宏投资有限公司和常州万润投资有限公司49%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4.15%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俞金坤先生和戈建鸣先生合计控制公司66.31%的股份。2017年1月,俞金坤先生和戈建鸣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就今创集团任何重要事项的决策,戈建鸣先生声明并承诺将与俞金坤先生始终保持意见一致。戈耀红先生系公司董事、总经理,罗燚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章保、金琰、李军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王亦金先生系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19年经营计划,审时度势,分析研判新形势下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针,加快对外投资布局,开拓新产业新市场,强化国内外市场拓展,发力创新管理落地,挖掘企业内部降本潜力,持续健全和完善治理结构,全体员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实现营业收入1,758,812,534.6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700,725.19元,具体工作如下:

(一)积极投资建设,加快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轨道交通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订单情况,按计划推进公司轨道交通产业园“轨道交通配套装备及零部件项目”及其他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子公司“轨道交通配套装备及零部件项目”已完成二期主体建设;子公司芜湖今创厂房主体建设已竣工;子公司唐山剑湖厂房完成地面固化、墙体粉刷以及辅助工作间、卫生间、办公室主体装修;子公司成都今创完成建设并投产。

报告期内,为挖掘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加快主营业务外产业投资,经过深入调研,瞄准印度地区3C电子产品市场,与业内资深经营团队合作,投资建立香港金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以拓展印度3C电子产品市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购置的土地、厂房已交付印度金鸿运使用,相关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同时已完成部分设备的购置与安装,生产线已进入小批量试产阶段。

(二)拓展国际业务,布局维保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和顺应全球轨道交通市场发展趋势,保持国内市场稳定的同时,加大开拓国际市场力度,加快欧洲和东南亚市场的布局,加深与庞巴迪、阿尔斯通、西门子等重要客户的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与庞巴迪签订《全球战略合作协议修订协议》加大了合作规模,与阿尔斯通签订《阿尔斯通合作伙伴章程》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并获得阿尔斯通内装最佳供应商奖杯(唯一一家),有效推动国际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订单19亿元,其中,国内市场新签合同/订单13亿元,国际市场新签合同/订单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检修服务网络建设和完善力度,进一步提高检修服务质量,根据项目需求设立沈阳中车、南昌长客、呼和浩特长客、呼和浩特地铁运营车辆站、武威车辆段、湛江车辆段、香港屯门车辆厂、北京东车辆段、青岛崂山车辆段、济南R3线车辆段等服务点,提供全面及时的服务,以加快布局维修市场。

(三)强化研发团队,增强联合设计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按照公司业务的划分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改革,通过内部职级评定、拔尖人才培训培养、基础知识技能测试等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研发队伍的能力及水平;通过通用件库、部件设计知识库的建立与完善,使产品设计更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减少设计时间,降低产品成本;不断推进技术优化和工艺革新,同时加强联合设计为客户提供更优方案,提升总包服务能力;强化基础研究,持续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跟踪研究并按照年度基础研究计划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完成了新项目设计及试制200多个,包括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速货运动车组关键配套设备样机研制项目,以及160km绿巨人动车组内装及设备项目、京雄高铁内装及设备项目、双层动车组内装及设备项目、系列中高速磁悬浮内装及设备项目、英国庞巴迪West Midland整体内装项目和台湾TRA520整车内装项目等。

(四)建设智慧工厂,推行创新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探索实践“互联网+”智慧管理在企业的深度运用,完善公司云管理平台功能,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进行管理流程升级优化,通过对云管理平台拓展开发,完成了公司项目管理定制功能模块,满足风险管理及项目订单汇总需求,实现现有项目的集成式统一调度

管理;深化开发一线员工报工系统,实现通过电脑或手机端进行实时报工与工资结算,正在部分试点区域实施,后续将实现生产效率和劳动成本的大数据管理,促进成本改善和效率提升;完成技术图纸系统管理模块并顺利上线,推进生产现场无纸化;数控设备联网及数据采集系统扩大了应用范围,智能制造运用领域更广泛。同时,公司优化人员结构和组织架构,进一步加强风险与成本管理,通过管理创新,加快公司转型升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 [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随后,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规定对期初数进行了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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