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经事后核查,发现上述公告中的注册资本披露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元 | 人民币14,444.44元 |
更正后:
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人民币144,444,400元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