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一、选举副董事长事项概述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李剑峰先生在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出色能力与丰富经验,为满足公司整体规划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剑峰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李剑峰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副董事长的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