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8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在报告期内(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