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