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2日以书面递交、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和《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15.16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行权数量由1,440万股调整为2,016万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同时做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5、《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杨国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推举张敏女
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通过后当选,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