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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吴云星先生的书面辞职书,由于退休,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吴云星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吴云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云星先生的辞职书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吴云星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吴云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孙静波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孙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刊登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 40 )

孙静波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孙静波女士简历

孙静波,女,生于1978年5月,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经理层全面工作;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羿尧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美华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天富期货公司办公室主任;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会主席。

孙静波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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