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地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不涉及到公司损益变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XUN CHEN(陈恂)、MING HUANG(黄明)、刘贵彬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