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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1月30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7)2200号《关于核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890,0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6,0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96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本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月1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9)60号《关于核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190,0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2,9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03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349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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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2019年上半年使用情况 | 使用金额 |
1 | 2017年度募集资金净额 | 883,960,000.00 |
2 | 减:2018年度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 140,518,428.58 |
3 | 减:2018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 547,907,324.00 |
4 | 减:2018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5 | 加:2018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 9,797,043.89 |
6 | 减:2018年度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 | 200.00 |
7 | 2018年12月31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105,331,091.31 |
8 | 加:2019年度募集资金净额 | 1,187,030,000.00 |
9 | 减:2019年度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 50,478,705.32 |
10 | 减:2019年度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投入 | 161,025,660.64 |
11 | 减:2019年度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投入 | 20,957,410.14 |
12 | 减:2019年度新一代智慧医疗HIS平台及应用系统项目投入 | 40,490,011.97 |
13 | 减:2019年度新一代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投入 | 28,157,771.26 |
14 |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 |
15 | 减:2019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00 |
16 | 减:2019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00 |
17 | 加:2019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 1,882,201.02 |
18 | 减:2019年度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 | 851.00 |
19 | 2019年06月30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493,132,882.00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公司因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担任公司2018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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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州证券承接。2018年12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2)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前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公司与主承销商以及存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60768746 | 24,009,388.05 |
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注) | 70090122000232459 | 0.00 |
广发银行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 9550880025768800381 | 277,714,314.51 |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630857886 | 37,711,644.47 |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310066661018800248886 | 103,625,857.45 |
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 | 70090122000277896 | 50,062,503.83 |
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 | 70090122000277743 | 4,16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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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 |
中国银行上海市汉中路支行 | 455977070675 | 5,003.83 |
合计 | 493,132,882.00 |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开立账号为70090122000232459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5月27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2、定期存款存放情况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于上述各银行的募投资金。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金额合计493,132,882.00元。
三、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1,109,759.3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40,518,428.5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06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到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0,518,428.58元。上述事项分别于2018年3月7日和3月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完毕。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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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50,478,705.3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3393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到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478,705.32元。上述事项于2019年4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和2018年9月11日将7,000万元和3,000万元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607698746),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报告期内,公司已于2019年5月6日从募集专户中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70090122000277896转出补充流流资金5,000万元,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310066661018800248886转出补充流流资金5,00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9550880025768800381转出补充流流资金10,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630857886转出补充流流资金1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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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93,132,882.00元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207,099.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110.98 | |||||||
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8.2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8,953.55 | |||||||
累计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67.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月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万元)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金额 | 投入进度(%) | |||||||||
(3)=(2)/(1)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一代智慧城市一体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70,896.00 | 70,896.00 | 16,102.59 | 69,428.19 | 97.93% | 2019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2.雅安智慧公共安全系统PPP项目 | 否 | 17,500.00 | 17,500.00 | 2,095.74 | 17,612.71 | 100.64% | 2018年12月11日 | 不适用 | 否 | |
3.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平台及应用系统 | 否 | 58,703.00 | 58,703.00 | 7,262.64 | 7,262.64 | 12.37% | 2020年10月31日 | 否 | 否 | |
4.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4,650.01 | 4,650.01 | 15.50% | 2020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
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40,000.00 | |||||||
5.归还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7,099.00 | 207,099.00 | 90,110.98 | 158,953.5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 0 | 0 | 0 | ||||||
合计 | 207,099.00 | 207,099.00 | 90,110.98 | 158,953.5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40,518,428.5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06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到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0,518,428.58元。上述事项分别于2018年3月7日和3月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完毕。 2、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50,478,705.3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3393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到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478,705.32元。上述事项于2019年4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和2018年9月11日将7,000万元和3,000万元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19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报告期内,公司已于2019年5月6日分别从二期募集专户(宁波银行)转出补充流流资金5,000万元,从二期募集专户(交通银行)转出补充流流资金5,000万元,从二期募集专户(民生银行)转出补充流流资金10,000万元,从二期募集专户中(广发银行)转出补充流流资金1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